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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贺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
【来源:广西贺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| 发布日期:2024-04-08 】

广西贺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依法批准设立的法人单位,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,有效年度内可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。

本基金会的宗旨:遵守宪法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凝聚各方兴学力量,筹集办学资金,推动贺州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。

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:改善教学设施设备,包括改造和建设基础设施设备、校舍、运动场所、实习实训基地,购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等;资助有益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和开发项目;按规定奖励在教学、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等工作中作出贡献的贺州学院教师、职工;按规定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;设立福利设施基金、校园建设基金以及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基金项目;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所资助的项目;其他社会公益活动。